• 日期:2008年1月29日       源自:新华网
    关键字:保监会主席都喊高的交强险有多黑
    “总体来看,交强险经营成本还是太高。”在1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点名"关注了中国第一个强制性险种——交强险。
  • 日期:2007年12月15日       源自:南方网
    关键字:中消协,交强险,财务报告,盈利

    亏了39亿还是赚了30亿元? 单方提请审计是否可靠? 投资收益率2.74%明显偏低!

  • 日期:2007年11月30日       源自:新华网
    关键字:交强险,利润,费率,调整

    交强险首年保费按国内会计准则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但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小幅盈利交强险今年1至10月交强险共实现9.3亿元账面利润

  • 日期:2007年9月3日       源自:北京商报
    关键字:交强险

    商报讯 (记者 刘杰)一直想用经营数据为“交强险暴利说”取证的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还要继续等待。因为,直到昨天,他依然没有得到有关交强险实施一年以来经营状况的数据。而按照保监会此前的公开表态,这一数据会在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 日期:2007年8月30日       源自:北京晨报
    关键字:交强险

    自去年7月1日开始,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交强险制度。而在接近交强险执行第一个完整年度的6月28日,也就是今年二季度保监会举行的发布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保监会将在2007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各公司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及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名单,请社会各界监督。”截至本报昨天截稿,保监会信息披露平台还未发布相关数据。因此,今明两天将是公布数据的最后预定时间。

  • 日期:2007年8月23日       源自:中国经济时报
    关键字:交强险

    在专门就交强险事故率进行了调查后,北京律师刘家辉21日说,机动车交强险事故率不到9%,赔偿率不到6%。她表示,目前在我们这样一个保险缺乏诚信的国家,要求交强险承保财产损失,只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巨额的收益,使广大的车主及老百姓受到损失。

  • 日期:2007年8月22日       源自:中国青年报
    关键字:交强险赔偿率

    在专门就交强险事故率进行了调查后,北京律师刘家辉21日说,机动车交强险事故率不到9%,赔偿率不到6%。 她表示,目前在我们这样一个保险缺乏诚信的国家,要求交强险承保财产损失,只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巨额的收益,使广大的车主及老百姓受到损失。

        与另一位北京律师孙勇类似,刘家辉是最近对交强险质疑较多的代表人物之一。她于4月8日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征求车主授权委托,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

        刘家辉透露,截至8月20日,她在942辆机动车授权车主中进行的交强险事故率调查显示,出险总人次为71次,单独物损为69人次,单独人伤两人次,既有人伤也有物损的仅1人次。该调查共计收到有效问卷823份。

        经统计,942辆机动车中,综合事故率仅为8.63%,人伤出险率为0.364%。其中,黑龙江集体授权299辆运输车辆,仅4辆出过险;安徽42辆私家车集体授权没有出过险;山东一出租公司81辆车,去年共计出险6辆。上述出险率包括全责及无责。

        这942辆机动车共计缴纳保费1506810元,已赔付总额为55137元,未决赔付10人,可能发生最高的赔额不超过:人伤1.1万元,物损1.6元,已赔款及未决赔款总额为82137元。

        刘家辉据此得出的结论是,交强险运行一年,保费简单赔付率为5.45%。

        另外让刘家辉吃惊的是,7月12日她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言人谢跃一起参加北京一家电台汽车访谈节目时,谢跃表示,到去年北京的车险出险率为160%至170%。

        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合伙骗保的也时有发生。6月21日,刘家辉接到一个匿名电话。举报人向她透露了保险公司与修理厂一起合谋骗取保费的过程:修理厂做高定损,一般来说,把几百元就可以修好的小事故全做到2000元或接近2000元(交强险财产赔付限额为2000元)。修理厂把发票开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付账后,修理厂再把回扣拿给他们。当然,回扣肯定是现金,或以其他的发票抵账。他们甚至还会做一些从未发生事故的假赔案。

        刘家辉分别向一家修理厂和一位曾经做过车险定损员的人士求证,均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位定损员甚至告诉刘家辉,合伙骗保的事是潜规则,业内人士都知道。

        刘家辉就此建议,取消交强险的财产责任,使交强险集中于对人的保障,并加大保障力度。财产损失由商业险解决,且必须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人身伤害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为辅:机动车方无过错责任仅由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不承担额外经济责任。

        交强险条例中饱受争议的“无责赔付”规定,是依据2004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制定的。而第76条自制定并实施之日起,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质疑。 (记者郭永刚)

  • 日期:2007年8月13日       源自:中国经济周刊
    关键字:上书,交强险

    8月13日,因质疑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而备受媒体关注的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再度出招。

  • 日期:2007年7月16日       源自:北京日报
    关键字:交强险

    12日,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再次上书保监会,质疑交强险的保障额度太低,并大胆建议:每次事故的死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应提升到5000万元。此前,孙勇曾在本月初致函保监会,要求将交强险中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提高到25万元。

  • 日期:2007年7月10日       源自:京华时报
    关键字:保监会,交强险

    据刘家辉介绍,今年4月26日,就交强险的出台,她曾代表156位机动车车主向保监会提交“听证申请书”,但保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做了一个书面答复称,“现阶段不需要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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